
呼,過了一天極其都市化的生活、再讀點書之後,總算睡飽了也適應了,回來之後的日子還得繼續。
那就開始吧。
這幾天以來,我一直都在考慮究竟應該選用哪一張照片為港口部落下註解?
第一天去的時候,光是火車行駛進縱谷,看見兩旁山峰高聳而我正處於中央平地時,便非常激動。

呼,過了一天極其都市化的生活、再讀點書之後,總算睡飽了也適應了,回來之後的日子還得繼續。
那就開始吧。
這幾天以來,我一直都在考慮究竟應該選用哪一張照片為港口部落下註解?
第一天去的時候,光是火車行駛進縱谷,看見兩旁山峰高聳而我正處於中央平地時,便非常激動。

花蓮豐濱鄉的海口部落。
就像張震嶽那首歌《我家門前有大海》一樣,我們昨晚住的地方,可以直接望向大海、步行直至海岸邊踏浪。
在這遇到一些人,很特別,我們很像,我們反核、反對大肆破壞環境;

雖然為了搬家整理東西到焦頭爛額還是想說些觀後感。
《白米炸彈客》上映之後,我在壹電視看了關於整起事件的專題報導,今天才有機會去嘉義的二輪戲院看電影版。
其實我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感性的話,這對我來說是一部很沉重的片,(不過我想可能對於我們都是吧哈哈)。
關於那些在現今結構下並不真正被重視的人與土地,我們有太多尚未參與到就已經消失的產業及文化。
高中的時候,除了經濟部分(數學真的蠻爛的),公民算是我學得很輕鬆的一科,當中印象深刻的幾個專有名詞之二,就包含「無罪推定原則」及「毒樹果實理論」。
前者大約說的是在一切犯罪行為成為事實之前,應該以被告無罪為推定的根源去查證;後者談的則是使用非法手段獲得的證物並不能被承認為有效證物之類的。
我想說的是:既然連一個高中生都可以理解這樣子的道理,怎麼可能那些從事司法專業的執法人員會不知道?
一個案件的審理本來就應該經過層層的檢驗與查證,尤其是與人命攸關,必須更加的謹慎,而且至少至少要符合上面那兩個原則吧。
可是我們看見的那是什麼情況?
{自拍}
其實一直轉發兇嫌相關背景的新聞就跟自拍一樣:浪費時間、而且毫無意義。
只是因為震驚而跟風談論,沒有自我意識的判讀,一心認定兇手「不是普通人」、「和我們不一樣」。
新聞為什麼不強調他住在臺北市、家裡環境小康偏富裕,且是由雙親撫養長大?
因為大家不愛看啊,都只想著要切割,若是兇手與你越接近,你就越不敢面對:自己跟殺人兇手根本沒什麼兩樣。

「因為我住的房子給他們拆去,所以我本身有深刻體會到這件事情。現在說台南社有多漂亮,五雲社有多漂亮都沒有了,已經看不到也摸不到了。」
閱讀的過程中,會有很多東西留下;然而文字與圖片之中的描述,再也無法親手去碰觸的美好,就像是不曾存在過一樣。
不要讓歷史荒蕪,不要再傷害樂生,更不要再執迷不悔的做錯誤的決策。
梅雨季到了,北部的降雨是身在嘉義無法有所感受的,而光是看見一些平坦地方的積水程度,我真的很擔憂。
不論建設以長久看來有何好壞,至少現在,請像個人而非野獸一般的思考,請把居民的性命看得比利益更重要。
更重要的是:國家的教育過程當中,出現了什麼樣的重大瑕疵;而讓兇嫌立即伏法不僅無助於問題根本的解決,也絕對不會是第一時間應該產生的想法。
畢竟,如此一來,受害者所失去的生命也僅僅會成為臺灣社會案件中的一筆「紀錄」,然後在歷史的洪流當中被輕易抹煞,請千萬不要忘記:「人都是健忘的,也包括你我。」
不從根本去重新思考各項社會結構問題的話,今天傍晚發生這種隨機殺人的案件,將絕對不再只是個案,甚至會越來越氾濫猖獗。
與其不斷跳針的說:「這個社會病了,」不如仔細反省,身為社會上一份子的我們,怎麼能夠卸責?
病的不是社會,而是在病態體制下成長的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個冷漠而不肯面對現實的人。